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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公司原董事长 李长轩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24年国企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五)

发布时间:2024-06-04 11:34:46   来源:    点击:
  李长轩,男,河南驻马店人,郑州粮食学院毕业,曾先后在河南省粮食局饲料公司任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建后一直担任总经理。
  2002年至2011年,在河南省国库粮的储备、管理、经营过程中,李长轩以权谋私,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2013年7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以受贿1407.9万元,以及893.6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商人:招投标需他“帮忙”
 
  经法院审理确认李长轩受贿犯罪事实共有65项。他在近10年时间共收受60余人的贿赂,其中10余人是商人,贿赂数额为800余万元,占了李长轩受贿总额的60%。
韩某是给李长轩行贿的一名商人。他们不是经人介绍,而是在办公楼里等电梯时认识的,完全是一个偶然的机会。
  当时李长轩误将韩某当作本公司员工,与他说了几句话。韩某善于交际,很快接上了话茬,两人就此开始了交往。后来,韩某想承揽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直属库的粮仓防水隔热工程,便大胆找到李长轩,讲明了自己的想法。为了让李长轩动心,他向李长轩承诺:赚钱后,给李长轩好处费,同时给中储粮河南分公司8%管理费。
  李长轩真的让韩某给说动了,表现很给力。经他打招呼,韩某在招投标活动中得到“特殊照顾”,毫无悬念中标。韩某因此获得了总造价1000多万元的项目,为周口、沈丘等十几个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直属库做了防水隔热工程。
  为感谢李长轩的照顾,兑现自己的承诺,2005年春节前,他送给李长轩100万元人民币,在2006年春节前,再次送给李长轩100万元人民币。
  此后,韩某在河南周口建了一个粮库,开始收购托市粮,也就是按照托市收购政策收购粮食。他很会借力生财,一而再地请李长轩帮助协调拨付收购费、保管费等等,通过李长轩的支持顺利开展业务。为表示感谢,他在2007年、2010年李长轩出国考察前分别送了1万元美金,2011年春节前又送给李长轩1万元美金。
  2009年3月,韩某觉得托市粮生意不好做,希望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收购自己的粮库,同时,他也想和李长轩继续搞好关系,于是送给李长轩一张200万元的借条——韩某将200万元存入与李长轩要好的房地产老板那里,持有借条的李长轩可以随时提取200万元现金。
 
下属:职务安排需他“支持”
 
  在李长轩的60余个行贿人中,有20多人来自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绝大多数是中储粮河南各直属粮库及其分库的负责人,这些人共行贿300余万元,行贿资金大多是单位公款,主要是为了感谢李长轩对他们的提拔、工作调动及对他们工作的支持。
  这些人当中,中储粮河南某直属库主任张宗义情节最严重的,他先后23次行贿李长轩,累计行贿数额190.3万元。
  张宗义给李长轩“送礼”有三种形式:过年过节送“红包”;借钱给李,既不要借条也不要求还;投资后送李“干股”。
  从2003年至2011年底,张宗义每个春节、中秋节,都会去李长轩的办公室拜访他,拿一个“信封”给李,累计数额10.3万元。这10.3万元,既是张、李二人保持良好关系的象征,也是张宗义对李长轩平日里支持自己工作的感谢。
  在李长轩的“支持”下,张宗义工作业绩十分突出,他所在的直属库被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树立为标兵库点,被评为先进单位。改革中该直属库可以率先开展一些其他库不能开展的项目,成功后在全省推广。
  2004年,李长轩到该直属库检查工作时,张宗义告诉他:有人想投资建粮库,打算建好后出租给直属库。考虑到这样的项目肯定会赚钱,所以,张宗义想投资入股,建议李长轩也一起参加。李长轩没有明确表态。后来,张宗义用自己亲戚的名字办了手续,从直属库账上挪出230万元资金用于此项投资。虽然李长轩没有正式入股,但2005年至2010年,张宗义还是按照115万元的股份分红给了李长轩,每年红利20万元,共计120万元。
 
地方:赚保管费需他“关照”
 
  2000年6月,李长轩被中储粮总公司任命为中储粮郑州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正厅级)。此前,李长轩一直在河南省粮食系统工作20多年,省粮食系统的很多人都是他的同事、朋友,其中不乏向他行贿之人。
  河南某谷物公司(隶属于河南省粮食局)总经理张某某是李长轩在河南省粮食厅时的同事。2002年至2010年间,张某某多次在春节、中秋节前共送给李长轩7万元现金。张某某之所以送钱给李长轩,是有求于他。因为地方财力不足,地方粮食系统往往空有粮库而无力收购粮食,如果‘搭’上中储粮这艘‘大船’,就可以受委托收储托市粮进而收取保管费。另外,2002年中储粮总公司要求河南分公司将中央储备粮集并到直属库保管,一些地方库为延迟集并、多赚一些保管费而有求于李长轩。通过做工作,李长轩对张某某的公司很是“关照”。2006年国家出台托市粮政策后,河南某谷物公司每年都被纳入河南省托市粮收储名单。河南某谷物公司因托市粮得以晚些时间被拍卖,借机多赚了一些保管费,这家公司在集并到中央储备粮的过程中也得以延迟集并。
  河南省粮油某公司总经理卢某既是李长轩的同学,也是李长轩在河南省粮食厅的同事。2003年至2011年间,卢某为感谢李长轩给予其所在公司“关照”,多次送给李长轩共计8万元。
  此外,河南省的一些地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局也在“关照”之列,这些储备库、粮食局负责人都对李长轩表示了感谢。他们共向李长轩“送礼”100余万元。
 
妻子:收钱需问他意见
 
  李长轩的妻子姜秀峰,是他某些受贿行为的共同犯罪人。但姜秀峰一开始并不是一个“贪内助”。
  2007年,得知李长轩的母亲摔伤住院的消息后,漯河市某粮油公司董事长王某在一天早上赶到李长轩家送钱,当时李长轩夫妇正在吃早饭。“李总,听说老太太摔了,这是我的一点儿心意,给老太太看病用。”说着,王某把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放到了李长轩家的饭桌上。
  没等李长轩说话,姜秀峰拿起信封就塞给了王某,并将其推出门外。姜秀峰以为自己帮丈夫抵挡了一次“糖衣炮弹”,但她没想到,王某在他家门口等着李长轩。看到李长轩走出家门,王某紧跟李长轩走进电梯,再次将信封塞入了李长轩的提包中,李长轩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
  在李长轩的影响下,姜秀峰慢慢地可以接受有人给李长轩送钱了,但每次都要问李长轩意见。如某县直属库主任杜某几次春节前送土特产和1万元礼金到家里,都是姜秀峰收的。每次,姜秀峰都会问李长轩怎么处理。
  时间一长,姜秀峰被一些行贿人视作送礼给李长轩的“捷径”。河南某县直属库主任郑某,她曾经是姜秀峰的学生,郑某2008年至2011年先后四次共行贿4万元,均是通过与姜秀峰聊天、见面,留钱的方式实现的。
  2010年10月,在一次朋友聚会时商人李某认识了姜秀峰。此后,李某多次打电话让姜秀峰帮忙推销茅台、五粮液,并希望认识李长轩。刚开始,姜秀峰没说。过了一阵子,李某又打电话说这件事,姜秀峰抹不开面子,答应带李长轩和他吃一次饭。2011年5日前后,李长轩通过李某安排,向中储粮河南系统推销了几百件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其间,李某两次送给姜秀峰好处费,一次50万元,另一次71.2万元人民币。姜秀峰将这些钱存入李某的公司,用来吃高额利息。
  据悉,姜秀峰已被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案例剖析]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节奏明显变快,大家普遍有“忙碌”的感觉,因忙碌而充实,因充实而体现价值。国企由国家出资或投资,确保国资保值、增值是国企高管的光荣职责。不少国企高管因公司事情多、业务忙,全身心投入,经常加班加点。很多人的辛苦付出,忙出了好业绩,实现了企业的高营收、高利润,个人价值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是有一些企业高管却不是这样,虽然也在整天忙碌,但却不是一心一意考虑公司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而是处心积虑,精打细算个人的“小九九”一边做着公职,一边忙着获取个人利益,他们非常热心,忙碌不停,利用手中职权去“助人为乐”,从中获取个人好处。
  中储粮总公司河南公司原董事长李某就是这种“古道热肠”“忙碌”不停的典型,他“热心”帮助企业投标,为下属解决职务和支持工作,帮助其他单位和个人赚钱,自己从中获得不少好处。作为直属粮库分布广、规模大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他手握权力,控制资源,被商人、下属包围,求他帮忙办事,他疲于应付,所以才“忙忙碌碌”,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职务升迁。他拥有很大的决策权和处置权,但是却不仅没有履行好肩负的管理“国家粮仓”的安全重任,反而滥用权力,陷于腐败,导致粮库“空转”,监守自盗,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滋养一窝大大小小的“硕鼠”
  本案告诫国企高管一定要清醒认识自己担当的职责,只要一日在国企任职,就应当集中精力,尽职履责。千万不要“身在曹营心在汉”,放任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揩公家的油、敛个人的财、谋私人的利。这样做不仅会耽误国企大事,而且会因腐败跌个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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