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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国资委2022年上半年工作成果
发布时间:2022-08-11 15:35:00 来源: 点击:
一、我委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5月底,我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52.19亿元,同比增长13.95%;负债总额184.36亿元,同比增长17.38%;资产负债率73.10%,同比增长3.01%;营业收入44.84亿元,同比增长585.02%;净利润-0.89亿元,同比下降26.65%;应交税费0.40亿元,同比增长253.28%;固定资产投资额7.37亿元,同比增长192.63%;融资额16.43亿元,同比增长76.29%。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和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大力提升国有企业信用评级。通过整合重组和资本运作,实现市国投集团资产突破百亿,市国投集团市城投集团企业信用评级为AA,国有企业融资能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在融资模式上积极引导市国投集团等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通过平安信托和进出口银行,利用外国银行的专贷资金,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重点是启动发债工作,用足PPP项目指标,吸纳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2021年,我委监管企业通过银行和非银行渠道实现融资授信73.21亿元,融资资金落地49.45亿元。2022年截至目前,我委监管企业共融资授信36.08亿元,实现资金落地22.32亿元。三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市国投集团、市城投集团、河池产业集团等企业2021年推进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28个,完成投资16.55万元;2022年推进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31个,截至6月20日完成投资9.5亿元。重点推进河池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金宜大道、河池南丹千亿元园区和金城江区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融资功能作用,推动河池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全区较早制发《河池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任务6类共74项改革任务。2022年,主要实施以下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面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各级企业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实现全覆盖,并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部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国有企业之间功能定位,明确企业主责主业。明确权责边界,加强对重要子企业的管理,落实层层授权的要求,全面激发重要子企业的活力动力。三是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市场化用工,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河池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74项改革任务,已完成68项,完成率91.9%。《地方2021年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任务评估表》确定的40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完成其中的38项。通过改革,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活力、效益不断提高。
(三)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格局
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试行)》《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投资负面清单(2021年版)》等一些列文件,规范了监管行为和程序。通过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推动监管企业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着重健全完善考核制度、薪酬制度、融资担保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二是对去年制定实施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通过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推动监管企业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加大国有资本招商力度
一是指导监管企业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向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聚集。完成市属国有投资平台城投、国投、巴投和金山湖投资公司战略性重组,新组建成立市产投集团。通过以产业和资本为“双引擎”,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功能,促进产业培育发展和打造龙头企业。重点推动市产投集团加快建设宜州洛东产业基地,布局PCB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视觉机器人等产业。促进市国投集团实施宜州新区智能化养产蚕项目,项目总投资22亿元。推动市城投集团智慧城市停车场的等城市运营项目。二是各监管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延伸产业链,更多向供应链、价值链的中高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指导河池产投集团与华锡集团对接洽谈,加快组建矿投集团;加强问题协调,加快推进金城江五圩片区矿产资源整合开发。督促指导河池产投集团参与丹泉集团股改,会同工信、金融办等部门协调对接丹泉集团,推动企业加快股改,协调解决股改问题,做好企业上市辅导。指导河池产投集团加快与中化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洽谈,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河化集团股权合理处置,加大国有资本招商力度。
(五)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提高全市国企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一是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收集整理市、县(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相关经济材料,把握市、县国有投融资公司经济运行情况,形成《河池市县国有投融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预警存在风险,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共计收到25户企业报来相关经济指标统计表,24户企业报来财务报表,19户企业报来经济运行分析报。二是抓住风险重点。今年以来,市国资委从严加强投资经营风险管控、严控债务风险和严防金融风险等三个方面压紧压实企业防风险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三是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21年版)》文件,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提高内控水平。加强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投资风险的的管理。四是健全内控体制机制建设。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健全内控体制机制建设,防范经营风险。开展外部和内部审计,强化对监管企业的监督。五是加大债权债务清理力度。制定对策方案,组织财务、内审、项目管理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开展清查,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催收款项。根据监管企业的资产特点、属性,谋划盘活其存量资产,改善经营收入,增强了企业造血功能,提高债务偿还能力,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同时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二是实施“红色领航工程”。通过强化红色引领、开设红色课堂、建强红色阵等八项措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全面展示国企党建新成效。三是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发挥国企经营主业和服务领域特色优势,探索“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制度集成管理、创新实践载体、指标考评激励等方式,增强国企党建品牌创新经营意识。四是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五是创新实施国企党建和经营业绩“双百分”乘数效应规则。参考自治区国资委做法,企业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分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两部分,权重相同,实行双百分制考核,综合考核结果跟企业绩效年薪挂钩,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企业党组织建设内生动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根本保证。六是加快“清廉国企”建设。制发《中共河池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河池市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清廉国企”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效监督、完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监督。”等十项措施,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国资国企良好政治生态。
截至5月底,我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52.19亿元,同比增长13.95%;负债总额184.36亿元,同比增长17.38%;资产负债率73.10%,同比增长3.01%;营业收入44.84亿元,同比增长585.02%;净利润-0.89亿元,同比下降26.65%;应交税费0.40亿元,同比增长253.28%;固定资产投资额7.37亿元,同比增长192.63%;融资额16.43亿元,同比增长76.29%。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和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大力提升国有企业信用评级。通过整合重组和资本运作,实现市国投集团资产突破百亿,市国投集团市城投集团企业信用评级为AA,国有企业融资能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在融资模式上积极引导市国投集团等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通过平安信托和进出口银行,利用外国银行的专贷资金,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重点是启动发债工作,用足PPP项目指标,吸纳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2021年,我委监管企业通过银行和非银行渠道实现融资授信73.21亿元,融资资金落地49.45亿元。2022年截至目前,我委监管企业共融资授信36.08亿元,实现资金落地22.32亿元。三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市国投集团、市城投集团、河池产业集团等企业2021年推进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28个,完成投资16.55万元;2022年推进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31个,截至6月20日完成投资9.5亿元。重点推进河池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金宜大道、河池南丹千亿元园区和金城江区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融资功能作用,推动河池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全区较早制发《河池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任务6类共74项改革任务。2022年,主要实施以下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全面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各级企业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一级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实现全覆盖,并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部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国有企业之间功能定位,明确企业主责主业。明确权责边界,加强对重要子企业的管理,落实层层授权的要求,全面激发重要子企业的活力动力。三是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市场化用工,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河池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74项改革任务,已完成68项,完成率91.9%。《地方2021年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任务评估表》确定的40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完成其中的38项。通过改革,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活力、效益不断提高。
(三)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格局
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试行)》《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投资负面清单(2021年版)》等一些列文件,规范了监管行为和程序。通过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推动监管企业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着重健全完善考核制度、薪酬制度、融资担保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二是对去年制定实施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通过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推动监管企业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加大国有资本招商力度
一是指导监管企业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向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聚集。完成市属国有投资平台城投、国投、巴投和金山湖投资公司战略性重组,新组建成立市产投集团。通过以产业和资本为“双引擎”,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功能,促进产业培育发展和打造龙头企业。重点推动市产投集团加快建设宜州洛东产业基地,布局PCB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视觉机器人等产业。促进市国投集团实施宜州新区智能化养产蚕项目,项目总投资22亿元。推动市城投集团智慧城市停车场的等城市运营项目。二是各监管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延伸产业链,更多向供应链、价值链的中高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指导河池产投集团与华锡集团对接洽谈,加快组建矿投集团;加强问题协调,加快推进金城江五圩片区矿产资源整合开发。督促指导河池产投集团参与丹泉集团股改,会同工信、金融办等部门协调对接丹泉集团,推动企业加快股改,协调解决股改问题,做好企业上市辅导。指导河池产投集团加快与中化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洽谈,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河化集团股权合理处置,加大国有资本招商力度。
(五)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提高全市国企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一是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收集整理市、县(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相关经济材料,把握市、县国有投融资公司经济运行情况,形成《河池市县国有投融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预警存在风险,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共计收到25户企业报来相关经济指标统计表,24户企业报来财务报表,19户企业报来经济运行分析报。二是抓住风险重点。今年以来,市国资委从严加强投资经营风险管控、严控债务风险和严防金融风险等三个方面压紧压实企业防风险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三是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21年版)》文件,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提高内控水平。加强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投资风险的的管理。四是健全内控体制机制建设。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健全内控体制机制建设,防范经营风险。开展外部和内部审计,强化对监管企业的监督。五是加大债权债务清理力度。制定对策方案,组织财务、内审、项目管理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开展清查,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催收款项。根据监管企业的资产特点、属性,谋划盘活其存量资产,改善经营收入,增强了企业造血功能,提高债务偿还能力,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同时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二是实施“红色领航工程”。通过强化红色引领、开设红色课堂、建强红色阵等八项措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全面展示国企党建新成效。三是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发挥国企经营主业和服务领域特色优势,探索“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制度集成管理、创新实践载体、指标考评激励等方式,增强国企党建品牌创新经营意识。四是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五是创新实施国企党建和经营业绩“双百分”乘数效应规则。参考自治区国资委做法,企业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分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两部分,权重相同,实行双百分制考核,综合考核结果跟企业绩效年薪挂钩,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企业党组织建设内生动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根本保证。六是加快“清廉国企”建设。制发《中共河池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河池市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清廉国企”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效监督、完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监督。”等十项措施,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国资国企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