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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池市国投集团公司委员会 关于落实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 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3-07-05 10:54:36   来源:    点击:
中 国 共 产 党
威澳门尼斯人官网欢迎您委员会文件
 
河国投党〔2023〕55号

 
中共河池市国投集团公司委员会
关于落实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
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中旬至12月底,市委专项巡察一组对集团公司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4日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问题集中落实整改
        市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后,2023年2月26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为这些问题是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规范公司治理的重大障碍和漏洞,集团公司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形成问题整改合力
        集团公司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华伟为组长,副书记黄骏为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1名党委成员兼任,集团公司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经营层下属5个中心、2个事业部负责人负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具体工作,形成了以党委主要负责领导统筹部署,各党委委员抓具体落实,定期总结汇报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定期组织各支部书记、经营层各中心、事业部共同研讨问题整改推进方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整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合力和高效的组织保障。
      (三)精心研究详细制定方案,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
        集团公司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研究详细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要求,分解细化整改措施,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一一梳理,细化分解为14大项,39小项具体问题。从问题事项、责任部门(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共5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将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
        二、坚持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真抓实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发稿之日,集团公司党委已整改完成34项并坚持长效落实,基本完成整改2项并不断有序推进,未完成整改的3项正全力推动中,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4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推进国企改革成效不明显方面
        1.关于“学习理论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分类处理。部分党支部已组织学习和专题研讨,但未按照规范形成记录,要求限期完成增补记录。未组织学习、专题研讨的党支部,要求尽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4月视察广西时提出的关于国企争当“三个排头兵”、创“四个一流”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结合公司职责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每次召开集团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都安排相应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与时俱进。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政治生活。集团公司党群办每半年组织一次例行检查,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和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2.关于“推进国企改革效果不佳”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完成对合资设立的二、三级子公司进行专项清理,未发现有四级子公司(如有坚决清理)。对设立之后长时间未能正常开展业务的,经研判没有继续开展业务能力的,或是不符合国有资本布局要求的子公司坚决按程序进行撤销。正常运营的子公司,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今后拟新设立的三级混改子公司,必须经过严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审查把关,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国企改革成效。对接市国资委具体经办科室,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央最新规定健全机制。
        (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不够高方面
         3.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果差”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4.关于“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以致负债率高”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三)企业生产经营存在较大风险方面
         5.关于“项目建设违反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6.关于“项目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当年发现问题后,集团公司及时责成施工单位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进行整改,按投标书中承诺派驻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进场,加强现场管理、加快项目进度,保质如期完成该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已符合相关要求,并到场履职。
(四)造血能力弱,缺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方面
         7.关于“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未完成整改。
         2021年6月25日宜信公司与受让方金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1592万元价格转让岩宝公司65%股权,约定受让方于2022年6月10日前,分期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后因司法诉讼、疫情管控等影响,未能按期全额收回股权转让金。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已将问题说明清楚,并明确通过采取增加担保措施、指定专人催款、发催款函等形式进行催款整改,并积极关注金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融资情况,做好采用司法手段追回资金的准备。
         8.关于“自身造血功能差,还本付息压力大”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集团公司每年年底都能详实梳理下一年度债务偿付情况,盘点债务总量和债务主体情况,对比分析存量债务结构,明确债务偿付资金需求和筹措计划,需要市人民政府支持或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请示汇报,保障能按时还本付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每年均能100%偿付债务,有效化解了债务风险。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9.关于“没有明确党委领导责任”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明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在集团公司党委分工当中把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职责,并从2023年起,严格落实《中共河池市国投集团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定期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从2023年起,集团公司党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集团党委、基层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集团公司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形势教育。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和网络舆情处置。领导、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反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和转化工作,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机制体制,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1.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不断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动作,从2023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12.关于“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制定纠错奖惩工作制度,行政企管中心加强对外发信息文字把关,配备专人管理公司网站。
        13.关于“存在网络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组建专职小组建设管理OA办公系统、项目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和合同管理系统等网络信息,招聘配置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定期检查排除各种信息泄露或被窃取等安全隐患,严守信息安全底线。
        14.关于“党委书记履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党委书记作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今后将更加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如下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范化解经营、廉政和债务等各种风险,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公司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两个永远在路上”,严抓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建、意识形态与业务融合,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二是强化担当作斗争抓落实。加强实践锻炼,注重在专业训练、项目建设、业务经营一线磨砺干部,淬炼思想,坚持把担当和斗争做为一种精神,一种责任,一种格局,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鼓干劲”,鼓励干部职工敢打攻坚战,敢啃硬骨头。三是强化执纪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和督查督办作用,通过“案例警廉”、线上线下“双推动”等方式,拧紧廉洁从业“总开关”,全面落实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一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赋能公司市场化改革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六)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够严紧硬方面
       15.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在市委、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集团公司党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为集团健康高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和五届河池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2023年5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找准正风肃纪反腐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契合点,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16.关于“纪委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增强斗争意识,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集团健康高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设立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配备4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内部竞聘的方式,在集团公司选聘4名专职纪检监察员;二是持续深化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向集团所属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机制优势,推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三是开展内部巡察专项整治工作。对集团公司1个所属企业开展内部巡察,督促上轮4个内部巡察企业进行巡察整改,做到发现问题清仓见底,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自治区、市和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8期,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监督效能。
       17.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效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方案》《“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外出报备制度,督促“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把好选人用人关。规范廉政鉴定工作,将廉政鉴定作为员工提拔、晋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事项的前置条件,防范带病提拔干部。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融资性贸易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贸易管理,谨防贸易风险。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八种情形”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开展廉政家访和廉政谈话活动。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开展廉政家访11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五是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监督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共核查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六是持续推进清廉企业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七)不想干事、不敢担当等“八弊”顽疾仍然存在,不严不实工作作风突出方面
       18.关于“垫支款项追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未完成整改。
       19.关于“国企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升级更新合同管理系统。整改进行中,已参加三家系统供应商合同系统演示会,鉴于本次升级合同管理系统需同时满足于其他业务系统集成的要求,故暂未开展采购,待其他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后再行采购,避免系统无法满足兼容后续有关需求。
       二是项目系统内容正在充实,合同管理过程暂时通过电话等形式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沟通。
       三是继续制订完善示范文本。截至目前,今年已新增制订并发布了股权质押合同、供用水合同(模板)、采购合同(涉及采购牛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产品)、保证合同示范文本、最高额保证合同、互保协议等六类合同示范文本,并从发布之日起使用。
       四是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已重新修改制订并印发《合同管理办法》,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合同审核需要的附件要求,重新梳理审核流程及特殊合同审批的要求,细化责任的追究等有关内容。
       五是定期通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于今年4月12日发布一季度集团合同管理情况通报。
       六是加强与财务、审计部门的沟通。项目日常管理中保持与财务、审计部门的正常沟通,今年4月与财务、审计部门就项目管理常见问题召开专题研究会。
      (八)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弄虚作假方面
       20.关于“工作未按规定程序推进”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说明如下。2018年10月,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发来《关于尽快补办河池大酒店、河池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宗土地出让手续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完善河池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汽车电机厂、河池大酒店、金城江大酒店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登记的手续。
       经与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对接协商后,2018年11月起,集团公司逐步申请办理上述四宗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进行评估后报市人民政府确认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的办理程序要求,土地评估单位必须由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抽签选定(抽取了两家评估单位:广西开元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明冠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用由土地受让单位支付,但评估程序、结果不允许受让单位审核,受让人不能对土地评估结果进行干预。因此,2019年2月21日、3月6日,集团公司和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出具《委托估价函》,分别委托以上两家单位对上述四宗土地进行评估,由评估公司按照原河池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开展评估工作。但由于《委托估价函》未明确评估收费标准,集团公司又于2019年3月27日与评估公司补签了《协议书》,明确评估工作的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及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后的土地评估报告的相关金额为准。因此,集团公司未对评估工作及结果进行干预,由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按国家收费标准及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金额支付评估费用。
       21.关于“编制两套财务报表”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审批把关不严方面
       22.关于“存在无发票入账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说明和整改如下。该笔招待是集团食堂自主进行的招待,没有聘请外部人员和服务机构参与。为保证招待食材的新鲜及多样性,经办人员到农贸市场向农户、个体摊贩采购食材,但向农户、个体摊贩索取采购食材发票存在现实难度。为防止采购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发生,集团公司采取了相应的辅助监督措施,食材采购、验收、付款由不同人员经办,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对今后类似招待活动进行外包处理或到能开具发票的商家进行采购,财务部门凭发票入账,杜绝无发票入账行为再次发生。
       23.关于“结算未预留质保金”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说明如下。集团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11月6日向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桂公司”)支付800万元、523.48万元(共1323.48万元)用于高铁河池站站坪标高建设的工程款。原因是贵南高铁铁路轨面设计标高约为213,站房场坪原设计标高为222,金宜大道在站前区域标高以197为主,站前现状地形远低于站房处地形,最大高差接近70米。鉴于站房两侧规划道路相距较近,受铁路两端均有桥梁工程净空制约,若将站前大道标高定至210以上,则产生大量填方工程。经与市住建局研究,建议将站房场坪标高降为213,以实现部分挖填平衡,有效衔接站房与站前道路及金宜大道。站房场坪降标高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后,市人民政府发函至云桂公司,明确将站房场坪设计标高由222降至213,产生的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站房建设业主为云桂公司,降低站房场坪标高同属站房建设项目内容,经协商站房场坪降标高建设工作由云桂公司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设计相关手续办理、工程建设和管理,工程款支付由云桂公司与施工单位约定。另,降站房场坪标高工程主要为废弃不可利用工程及土石方挖方工程,完工后基本无工程实体,约定质保金无实质意义,故集团公司对云桂公司不保留质保金。河池站场坪标高调整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造价暂定为1600万元,集团公司据此支付预付款800万元;最终工程造价以场坪变更设计批复的概(预)算为准,据此支付尾款523.48万元。
       24.关于“未经审批便支付工程款”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该笔业务的付款申请单已有远通公司领导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的签批,因从2019年6月起远通公司存在两处办公的情况,付款事项经电子请示后在付款单附件中存在远通公司领导补签不齐全的情况。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强化集团公司财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控能力,集团公司制定的主要财务管控措施有:一是进行集团组织机构改革,成立财务管理中心,将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出纳收归集团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二是向全资子公司外派财务负责人,做到会计核算与资金支付的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对集团公司财务基础规范工作的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四是集团公司党委巡察组、财务管理中心、风控中心会定期、不定期地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基础规范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内部审计、巡察,不断加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财务基础规范工作的监督管理。
       25.关于“计提租赁合同印花税错误”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集团公司接纳巡察组提出的巡查意见。已要求财务人员加强税务政策学习,准确计提市直门面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十)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26.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对集团党委领导重新进行分工,明确黄骏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分析,今年上半年以来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27.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重新在行政企管中心将党政综合办分设为党群办和行政办。党群办专门负责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检查力度,印发《中共国投集团党委党建督察方案》,按要求开展基层党建督查工作,并于6月30日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党委成员“一岗双责”要求。
      (十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28.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经班子研究”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集团于2019年9月9日在2019年第24期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纪要审议同意向燕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3亿元及需支付2925万元手续费、咨询费(其中:手续费为1050万元,咨询费为1875万元)的事项;二是集团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就该融资事项向市国资委请示,并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市国资委的复函(河国资函〔2019〕103号)。该事项不存在大额资金支出未经班子研究的情况。
       29.关于“重大事项未向市国资委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问题事项说明。2021年7月,为加快推进宜州丝绸新都项目,集团公司拟以发行产业园区项目基金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当时集团下属子公司新丝路基金公司新成立且尚在申办基金管理人资质,合肥香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表达合作诚意、提前锁定基金认购资格,提出将3000万元认购意向款以借款的形式打入集团公司账户。以上事项已经履行了集团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于2021年7月29日在2021年第24期领导班子扩大会上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借款协议于2021年7月30日履行完毕合同审批的必要程序,但未向市国资委报告。以上借款已于2022年7月全部返还香馨公司。经检讨,我集团公司对《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理解、执行不到位,对借款事项疏于上报负有责任。今后将加强向市国资委合规报送的理念,按照《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重大事项的报批、报告和报备职责。
     (十二)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方面
      30.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2023年起由党群办制定整改方案,定期督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各支部书记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扛起责任,履行“一把手”职责,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并指定支委具体抓,切实把“三会一课”制度抓出成效。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均按要求每月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1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次,上党课2次。
      31.关于“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环节走过场”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集团公司党委印发《关于征求市国投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的通知》,规范征求意见环节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3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由党群办制定主题党日系列活动方案,定期督导,通过党史学习、红色党课宣讲、观影活动、红色先锋活动、走访慰问、文体活动等形式开展集团公司党委主题党日活动,并要求各支部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开展。今年6月30日组织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到昆仑关、广西革命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十三)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方面
       33.关于“理论学习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要求各支部限时整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由党群办督办。按照集团公司《河池市国投集团党委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加强理论学习监督,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
       34.关于“支部五基三化建设推进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要求各党支部把“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主动过问。限时完成材料整补,完善台账,制定清单,营造国有企业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党群办负责督办。
       35.关于“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将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党费管理,每项党费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规定使用手续。党群办负责督办。
       36.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整改。
       由党群办督促相关支部完成有关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特别是新入职员工档案及时、规范转入。
       37.关于“阵地建设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未完成整改。
       受办公条件所限,9个党支部一直和集团公司党委共用党员活动室。集团公司党委将根据现有办公条件,建设党员固定活动阵地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努力按“六有”标准打造好活动阵地。集团公司新网站党建板块正加紧调试,正式运行后及时更新集团党建工作动态。
     (十四)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方面
       38.关于“选人用人相关材料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问题事项说明:2021年7月30日,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国投纪发〔2021〕1号)。在此之前,集团公司未制定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提拔中层管理人员时,必须出具其廉政鉴定意见材料,且2021年8月集团公司未新增提拔中层管理人员。因此,2018年至2021年8月期间提拔蓝颖等84人为中层管理人员时,均未出具廉政、综治等书面意见材料。自以上通知印发施行之日起,集团公司在选人用人时,严格按规定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请出具拟选拔任用对象的书面意见材料。
       39.关于“员工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已基本完成整改。
       (1)入党志愿书等人事档案:今年5月底前完成办理何美、卢三壮、张永琦的人事档案(含入党材料)转递到集团公司进行管理。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河组通字〔2020〕3号)要求进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时,曾通知杨晶和暴华丽将其人事档案转递到公司保管,经员工本人多方查询,暴华丽的人事档案目前在重庆大学托管,根据学校要求,须由本人到学校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因其今年3月脚部工伤至今未痊愈,无法前去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杨晶的人事档案尚未查询到。
       (2)任免审批表:2016年集团公司开始启用OA办公系统,提拔中层管理人员印发任职通知由通过线下干部任免表审批改为通过OA办公系统审批,因此,启用OA办公系统后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没有干部任免审批表,只有任免职通知文件。5月10日前完成中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中的任免职通知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查缺补漏。
       (3)年度考核登记表:集团公司自重组以来,每年都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党委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统一绩效考核等级评定表提交集团公司领导签字确认,按集体表单进行存档,没有按一人一表进行统一管理。人力资源中心于5月10日前完成集团全体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具体整改措施如下:2021年12月31日前,员工年度考核等级登记表,按员工入职年份起至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一个时间段,每位员工设定一张考核等级登记表,经员工签字后存档。2021年12月31日后,员工年度考核执行年度一人一表统一规范填写,经员工签字后存档。
         三、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促改深化集团高质量发展
经过四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市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巡察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集团公司党委、各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问题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同样或类似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改进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确保集团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有效。更加注重标本兼治,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出现的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决,确保集团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有效。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集团公司运营管理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推动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是切实运用成果,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有效治企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有效治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抓好企业效能建设和扎实开展“六大行动”,持续改进作风,不断塑造国企良好新形象,为“六新河池”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8-2235115;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工行惠文小区二区;邮政编码:547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池市国投集团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中共河池市国投集团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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