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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龙江重点水环境治理及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14:42:58 来源: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要求,现针对“河池市金城江龙江重点水环境治理及水电站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龙江重点水环境治理及水电站工程
2、建设单位: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龙江重点水环境治理及水电站工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加道村以东金城江~宜州一级公路龙江大桥下游250 m 处,距河池市政府4 km,距上游肯足水电站26 km,距下游拉浪水电站28 km。项目发电厂房中心点地理坐标:北纬24°42'18.2",东经108°7'58.2"。左岸为金城江~宜州一级公路,距离5 km,右岸为大任产业园入园二级公路。
4、工程概要:
河池市金城江龙江重点水环境治理及水电站工程是龙江梯级规划开发的第10个梯级,是以改善城市水环境、水力发电为主,兼顾其他效益的综合利用工程。水库为中型水库属Ⅲ等工程,电站为小(1)型电站,电站厂房为河床式径流电站,为Ⅲ等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5MW,多年平均电量49.04GW•h,年利用小时3269。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左岸上坝道路、发电厂房、溢流闸坝、右岸交通桥及道路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85.00m,死水位为184.5m。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6230km2,总库容5212 万m3,最大坝高39m,总投资46500万元,施工总工期24月。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河段水质良好,水温、pH、SS、DO、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汞、砷、铅、镉、锌、铜、六价铬、挥发酚、硫化物等22项,以及W4金城江坝上游200m和W8拟建项目坝址断面增加的监测项目叶绿素a等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均符合Ⅲ类标准。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7年10月河池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2017]第10期》,项目所在的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水厂、城北水厂、加辽水厂、肯冲水厂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硒、砷、铅、镉、铬(六价)、总大肠菌群,共计23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3、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工程位于河池金城江郊区,附近无大中型废气污染型工矿企业,工程区周边人类活动和交通强度不大,现状空气环境良好。监测结果表明:在坝址周边(才吉屯)与弃渣运输路线沿线村屯(作定)设置的两个大气监测点,其环境空气质量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总悬浮颗粒物(TSP)、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工程区附近有一定的交通量,附近噪声以交通噪声为主,评价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厂界与环境敏感点(厂房东北面333m的上沙里屯、厂房东南面310m的才吉屯)的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生态环境现状
工程占用和淹没范围为龙江河两岸海拔相对较低区域,主要分布的是灌丛、草丛和人工植被。坝址两岸人类活动频繁,人为干扰大,基本见不到大型野生动物。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及越冬场、洄游通道、天然渔场。
三、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水质影响
施工期主要的水环境污染源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基坑废水、机械油污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营地工人生活生产的污水。以上废水若不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道,将会对下游河道造成水质污染。
(2)运行期水质影响
水污染源影响:项目库区所在区域地表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沿岸、城区雨水排水管及上游村屯的村民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
河段水文情势及水质的影响:工程运行本身不会产生水污染物,但受拦河大坝的影响,库内水位将抬高,水体流速减缓,水体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迁移和净化能力将产生一定的变化,对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运输车辆行驶以及爆破等作业将产生的粉尘污染,大型机械设备的燃油废气等。
3、声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机械设备使用和运输车辆的运行。主要对施工作业人员影响大,离开作业区一定距离衰减较快,对施工生活区也会产生一定不良影响。运输车辆噪声源主要集中在工程区、料场区和土石料堆放场区,影响范围较小。
4、生态影响
(1)对陆生生态影响
①施工期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造成地表裸露或是对地表原有使用功能的改变而导致其与原周围景观的不协调。
施工占地原陆生动物生境改变,施工区噪声的干扰,使陆生动物向远离施工区的相类似生境迁移。但这种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后,项目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后原地块陆生动物将陆续迁回。
②营运期影响:库区水位上升将增加消落带的面积,从而造成景观的破坏,导致环境恶化,如得不到治理,还会产生荒漠趋势。库区淹没带非滨水植物受淹没的影响逐渐消失,降低生态生产力,沿岸植被多样性降低。沿岸陆生动物受淹没影响向岸上其相似生境迁移,但不会改变改地区陆生动物生物多样性。
(2)对水生生态影响
①施工期影响:工程施工废水排放,使得水环境水流、光照等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从而对水生生物、鱼类物种会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水中泥沙易于沉降,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也随着结束。同时,随着坝址的建设,一期建成闸坝,其周边水文情势将改变,水工建筑的存在也会影响水生植物生长、鱼类分布情况。
②营运期影响:水库蓄水,库区河段由天然激流河道转变成缓流水库,水库建设文情势的改变,适应不同水深及水流的水生植物将重新分布及生长,以该水生植物为食物的水生动物、浮游生物等将随之改变分布,喜欢激流生存环境的水生生物生物和鱼类生物量将减少,而喜欢缓流性水生生物和鱼类将增加,于是改变了水库水生生物和鱼类的群落组成。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机械检修废油、含油抹布和建筑垃圾。若这些固体废弃物随意乱扔乱放,将影响土地利用、河流流畅,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四、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机械冲洗废水、机械油污废水采取隔油沉砂池处理,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清水回用,废油回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基坑废水采取絮凝沉淀处理,上层清水抽排回用,沉砂就近运至临时堆放场,最终同弃渣一同运至弃渣场堆放。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后用于绿化、洒水。
②库区水质保护措施:由专业卫生防疫单位实施,重点清理淹没线以下的建筑物、厕所、生活垃圾及农家肥堆积场所、污水坑(沟)、植被。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采用草皮护坡,护坡面积为5000m2,并在道路边坡撒播狗牙根草籽进行防护。
②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管理工作;保护动物栖息地生境;严禁捕杀、贩卖野生动物。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针对鱼类资源的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制定规定,严禁施工人员捕鱼、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者要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围堰填筑减少对河水的扰动,加强对施工期废水、垃圾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入龙江。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选用环保设备,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控制燃油施工机械和生活燃料废气;敏感点设置防尘围栏。
5、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环保施工机械、设备降噪、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控制汽车超载、限速、禁止鸣笛;控制噪声传播途径;做好作业区施工人员个体防护。
6、固体废弃物
设置垃圾桶,施工现场各区域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机修与维护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危险物处置单位定期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环境现状和生态环境发展趋势预测,评价区生态及社会环境处于基本协调状态,无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现状因素。
针对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工程区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金城江水电站工程的建设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利影响是主要的。
工程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三废”、工程占地及工程开挖等对工程地区的水体、大气、声环境造成局部污染,破坏植被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将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程度均不大,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总体评价认为,金城江水电站工程不存在制约性的环境影响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有利和不利影响问题;
(2)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
(4)公众对工程兴建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A-88
3、项目联系人:兰金海
4、联系方式:手机:186778403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评价单位:
1、环评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号101室
3、项目联系人:刘工
4、联系电话:0592-5996129
建设单位: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